台灣難民法要幫到香港人 須先完成台灣獨立

鄭立    2020年09月15日 00:00:00

聯合國難民署的網頁,「誰是難民」一段:



 



「難民是因迫害、戰爭或暴力而被迫離開自己國家的人士,他們是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其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見解或於某一特殊團體而遭到迫害。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都不能或不願回國。戰爭、種族、部落和宗教之間的暴力鬥爭,往往都是導致難民逃離家園的主要原因。」



 



我想大家都看到,根據聯合國的說法,難民就是離開自己國家的人士,離開自己國家,依香港的定義,就是離開China。好,那麼說要推動台灣難民法的人,到底是想要去哪裡成為難民呢?台灣。



 



那麼請自問一個問題,這是否代表你承認了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如果你反對台灣獨立,即是主張,認同或接受台灣就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的一部份。那麼你是無法在台灣成為難民的,如果你認為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份,你根本沒離開「自己國家」。只要台灣一天還是中華民國,他的難民法收的對象就不是「本國人」。



 



而那些以為要求台灣推難民法去幫香港人的朋友們,你,支持台灣獨立嗎?



 



這兩者是相連的,你沒辦法對台灣獨立支吾以對,含糊其詞,甚至反對台灣獨立(香港政界普遍如此)。同時又想推動一個能夠幫香港人的難民法。而台灣的難民法要幫到香港人,也必須先完成台灣獨立。



 



只有這樣「香港人才能夠離開中國,去至少認為自己已不再屬於中國的台灣,去成為一個難民」,而這當然亦可能會令中國很憤怒甚至引發戰爭,所以我對於一些覺得台灣要跟中國修好的政團,跑去支持難民法,真的是感到莫名其妙。



 



當然,你支持台灣獨立的話,恐怕你和你的相關政治群體,以後都不能參加香港的選舉了。當然可想而知,你也是國安法的首要打擊對象。你確定你自己和自己所屬的團體,在沒有選舉之下還想參與政治嗎?



 



在玩社運之前,是否應該先做一點點研究?誰是國內流離失所者?



 



「國內流離失所者是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園,但沒有越過國際承認邊界的人。他們到處尋找安身之所:鄰近城鎮、學校、安置區、營地,甚至森林和田地。國內流離失所者包括受內亂和自然災害影響的人士,他們是聯合國難民署最大的援助群體。由於在法律上,國內流離失所者是理應受到自己國家政府的保護,故此跟難民不同的是,他們不受國際法律的保障,也不符合領取各種人道救援物資的資格。」



 



如果香港人反對台灣獨立,香港人的定義就是這個。(文章轉載自作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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