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中共以「李明哲案」恐嚇NGO工作者

顧貯拳    2017年03月30日 07:00:00

台灣的NGO工作者李明哲先生,日前遭到中國政府逮捕,國台辦證實係因違反國安相關法規遭到拘禁。



 



李明哲是一位人權工作者,他到處提倡轉型正義以及人權理念,係出於個人對於理想國家的想像。



 



李明哲所到之處除了中國,在台灣一個已被自由之家評定為自由國家,他一樣認為有不足之處。



 



如果說,中國因本身不民主,而唯恐有人帶著民主人權的火種散播星星之火,那試問李先生在台灣不也做一樣的事,美國民主人權倡議者有一打,推動這件事情與國家體制沒有必然關聯,除非中國自知理虧而惴惴不安。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有憲法的,法律都有明文規定國民的各式權利。中國也有人大代表,也有選舉制度,同樣對於不合適的法律有違憲審查機制。中國政府施政也有聽證制度,民間社會也有蓬勃發展的NGO團體。



 



中國不是一個百分之百的鐵幕,20年來的改革開放,政治也已經出現制度化的問責,中共的強勢領導已經不是鐵板一塊。既然如此,為何中國政府必須視李明哲違反國家安全呢?中國內部也有大量的NGO團體,難道都要以違反國安逮捕嗎?



 



很多人也許解讀認為,是台灣先逮捕學生共諜周泓旭,中共才做出相應對待。但試問這邏輯合理嗎?李明哲是情報人員嗎?李明哲有試圖滲透吸收中國官員嗎?如果僅只是談論民主人權就叫做滲透吸收,那中國所有的大學政治及法律科系都可以打烊關門了。



 



因為這些學科哪個不談民主人權的?法律本身就是在保障權利,若不需要,改以實力對抗,乾脆回到上古時代,中國此舉豈不是倒行逆施。



 



兩岸的發展道路,有很多相似之處。學術上,台灣及中國都屬於東亞發展模式的國家。中國作為一個比較晚期才放棄共產主義道路的後發國家,經濟上和台灣一樣都已非常開放,甚至比台灣更資本主義化。



 



今日,有學者認為中國走向韌性威權做出政治改革,但就是非常抵抗台灣式的民主體制,甚至醜化台灣是民主失敗的範例。



 



中共如今害怕執政的合法危機,李明哲案不只殺雞儆猴更是恐嚇中國內部的NGO工作者紅線畫在哪裡。



 



然而,中共繼續在政治上打壓開放思想及民主人權,不只會讓兩岸永遠走不到心靈契合,更讓中共永遠放不下自己可能被趕下台的一天。中共無法完成統一大業,更將活在革命烽火陰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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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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