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政黨再度拿出老招,要求總統應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且以即問即答方式進行,再度將憲政制度當作兒戲。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委員有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權利,但關於進行之方式得由立法院協商,但條文並沒有指得以詢答方式進行。此外,我們還是必須回到憲政角度來看,我國半總統制設計,總統並不向立法院負責,而是由行政院長負起責任,但若未來由總統進行詢答與國情報告成為常態,恐將讓行政院長在國會角色模糊,更衝擊未來憲政體制的穩固與安定。
首先,從總統直選的角度來看,我國對總統賦予權力的來源是公民而不是立委,已經不是當年國民大會票選總統的時代。換言之,總統若要對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基於對國會尊重,而不是因為憲政制度設計而來。台灣的總統因為是實權總統,運作上較傾向美國總統制,但台灣的總統既無主持內閣權力,也不是行政首長,既非美國總統制也非法國雙首長制的憲政體制,何況美國、法國總統都不必向國會進行詢答,台灣亦不適當。
其次,總統若願意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我們仍必須釐清的事情是,這與行政 院每年2月及9月在立法院開議時,由閣揆進行的施政報告全然不同。行政院是基於憲法,「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行政院長必須接受立法院詢答是憲法規定,然而藍白陣營不去追究立法院長韓國瑜沒收立委質詢權而導致憲政受辱,反而「捉小放大」回頭要去威逼憲法並未授與立委質詢總統的權責。
再者,每年行政院長基於向立法院負責,而會有數月的施政總質詢,必須接受立委的詢答。行政院長幾乎都必須全程出席,並且即問即答,這也是經過多年跨黨派協商的共識,但總統要接受立法委員詢答這件事,則是不論藍綠執政期間,都不接受的方式,反而是另類的否決共識,藍白不能因為總統敗選而想報復,卻忘了自己在當朝時,是怎麼看待這套憲政運作邏輯。且若未來總統要經過數月的即問即答,那後面針對預算而來的行政院長詢答該如何在法定會期內完成?這對我國不只是憲政層面衝擊,更恐造成整體國家運作的大危機。
綜合以上所言,藍白等立委應該回頭好好研究憲法的真義,以及諸位在過去馬政府期間又是如何看待此事,若過去各自執政期間都認可總統不適合即問即答的憲政運作,那就應當回歸朝野共識的慣例。不要為了一時的政治利益,讓台灣的民主憲政形成兒戲!
※作者為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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