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加熱菸依法納管,一開一禁是刻意誤導的口號

林思齊    2022年04月06日 01:00:00

近來菸害防制法草案審查在立院吵得沸沸揚揚,許多反菸團體和國民黨立委不斷質疑政府「一開(加熱菸)一禁(電子煙)」的立場,並質疑一開一禁就是對加熱菸開後門。筆者看到這樣的言論不得不啼笑皆非,因為只要稍有些法律常識,就知道加熱菸本來就是依法納管,何來開放之說,而電子煙只要取得藥證,依然可以販售,又何來禁止之言?根本不存在所謂「一開一禁」,那是有心人士刻意誤導民眾的說法。



 



加熱菸依法納管,何來開放之言?



 



加熱菸是百分百由菸草製成,和紙菸一樣,都符合我國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一款中對於菸品的定義:「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同樣都是由菸草製成的東西,差別只在一個使用時候要用火點燃(紙菸),另一個則是用非燃燒方式、用機器加熱使用(加熱菸),一樣的東西,只是使用方式不一樣,而主管機關依法納管,卻被說是幫菸商開後門,這難道不是惡意的毀謗嗎?



 



一根玉米,民眾是蒸來吃還是烤來吃,立法委員有權利立法來指點民眾嗎?國民黨委員要求禁止加熱菸,難不成委員們想要在條文裡頭規定民眾只能用火來燒著菸草使用嗎?



 



如果加熱菸比紙菸健康危害更大,筆者尚能理解藍委的做法,但許多國外權威機構發表的科學報告及數據,都呈現完全相反的事實。筆者翻閱美國、日本、英國、甚至在全球菸控管制執牛耳的紐西蘭,無不一再重複說明「加熱菸的健康危害比紙紙菸小」。而國民黨立委號稱為民眾健康把關,卻放任危害最高、且會產生二手煙的紙菸繼續販賣,反而要求政府要禁掉危害相對小、且無二手煙問題的加熱菸?這到底是為民眾健康把關,還是如網友質疑的,是在為紙菸商利益把關?有時候,事情巧妙的一體兩面,國民黨立委在一頭熱的把關之餘,必須好好體察才是。



 



反菸團體最沒資格說一開一禁



 



再談電子煙,電子煙的成份是添加化學劑的尼古丁液,不含任何菸草,而這類不是由菸草製成的尼古丁,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屬於藥事法管轄的範圍,換句話說,電子煙其實是藥品、不是菸品,只是它使用的「行為」,或是大家常說的「儀式感」,讓人覺得他很像在抽菸,因此,在本次菸防法修正草案中,才被主管機關以類菸品(模仿菸品)禁止。



 



事實上,反菸團體對電子煙應該是最不陌生的,因為像電子煙這類「非菸草製品的尼古丁」也經常用在輔助戒菸上,如尼古丁貼片、戒菸吸入劑等等,而反菸團體是「推廣」戒菸產品最多的人,他們不會不知道,只要能夠取得藥證及藥品執照,這類產品即可當作「藥品」來販售,何來「禁止」一說呢?



 



新版菸防法的努力不該被抹煞



 



藍委和反菸團體一直談一開一禁去誤導民眾,讓民眾認為政府對菸害管制立場出現動搖,其實是非常不可取的,因為根本沒有一開一禁,一切都是主管機關依法行政,回歸法律納管加熱菸、並回到藥事法去規範電子煙。



 



菸害防制法已經十五年未修,本次主管機關頂著被菸民們討厭的風險,對於吸菸場所、菸品廣告包裝、吸菸年齡等都做了相當大幅度的限制,甚至史無前例的再修法內增加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為民眾健康把關。這些努力不該被藍委及反菸團體抹煞,這些努力我們應該給予正面的鼓勵與掌聲!



 



※作者為法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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