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性侵屬司法 為何可把學校燒了

倪國榮     2016年10月02日 07:00:00

輔大性侵案件,首先令人驚訝的是這種犯罪竟然是在天主教設立的學校發生,其背景竟然是在校內畢業狂歡喝酒,這樣有宗教背景的大學,怎麼可容許縱酒鬧事呢?



 



去年發生此案,除了已報案交司法外,校方就應積極介入,嚴防犯罪事件發生,奈何此案過後一年,竟然又轉轉折折成社科院院長夏林清為風暴中心,須暫停職務呢?那麼,校長於此時發道歉信,是否也延燒到校長適不適任的問題?



 



一般糾紛與犯罪送司法,就是靜待調查與審判,法院就是專門接受、處理羅生門的集中營,不一定有滿意的結果,但社會可以繼續運轉維持秩序發展;如果學校對其校園裡發生的案件要自為處理調查,以求真相大白,因既無司法權責,就如提油救火越燒越旺了。



 



校園發生事情,師長們能做的就是保全證據,加緊預防,安撫師生,尤其對於當事雙方應安撫大於責備,力求其安定,以避免惡化如自毀毀人的事再延生。這是普通常識。



 



大學在社會地位是被眾人厚望的,它是帶領國家價值的先鋒,是不應該出作奸犯科之類的事。但人有萬種,出事就要處理迅速反省歸於安定。可是校方常常表現保守被動的姿態,不積極處理,常常是惡化的原因。



 



師長們若冷漠怕事的態度,當然不違法,但也不對,像夏教授這樣「熱昏過頭」,成為搞小組、開大會的動源,反使事情惡化變質,殊為少見;其影響當是學校裡人人怕事,冷漠流行吧。



 



眼見輔大這個案件,竟然成了全國負面教材,應該更強調的是兩性平權,性犯罪是公訴,沒有和解可以了事,判起來很重的;還有師生們的法律常識要重視,關懷學生時要知所進退,若被輔導的學生對輔導者不喜歡或不適應,就應快些換人輔導,像夏教授去碰觸司法調查領域,被害者不喜歡又不接受其說辭,早就該一鞠躬交棒給其他人去輔導了。怎麼時隔一年多竟爆出被害者道歉踩社會紅線呢?難道夏教授已不能私下讓被害者接洽講話,而必須以臉書表達呢?



 



學校處事不積極下敏感脆弱的一面,這個案件發展幾乎都表達出來;資訊時代,無法封閉自守或剛愎自用,除了雙方當事人,竟然也跳入了學者一起被案件的火灼傷,校長本來埋頭,現在也被迫道歉,燒到監察院要進入調查,全國矚目,實在不堪,應成為辦校的極大戒惕。



 



※作者為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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