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出版「轉型正義」專書的美國紐約法學院教授璐蒂泰鐸,近日訪問臺灣。在2月27日的作者座談會中,有聽眾表示,轉型正義的目的應該是要深化民主,臺灣過去已經賠償二二八受難者和家屬,現在又用轉型正義來追究國民黨和清算黨產不合時宜,侵害法治國家的原則;璐蒂泰鐸回應,對於「要深化民主、就不去追究責任」的說法,她是有所質疑的,特別是臺灣過去有那麼長時間的獨裁統治,不去追究過去加害者的責任是會有問題的。
沒有錯,那是鄉愿,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為何殺人的政黨不是由自己賠償,而是由全體納稅人賠,有道理嗎?真兇與幫兇是哪些人也應該找出來,豈可和稀泥?德國與以色列會這樣嗎?蔡英文總統是否幹假的?否則為何情治單位敢和稀泥?
以上兩國至今還在追訴所有納粹戰犯,只因他們違反人類罪。反觀我們還沒有確定誰該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控捗負責,以及林義雄家屬與陳文成命案,誰是元兇,誰是幫兇?都沒有找出來,如何叫受害者寬恕?
雖然尚未確定,但是心知肚明,兩蔣與其手下特務機關難卸其責,兩蔣若非元兇,還會有誰?如果說非親手所殺是無罪,希特勒也可以卸責。在戒嚴時代,他們給人家羅織罪名,亂殺無辜,其實與希特勒或史達林沒有分別。
如今希與史兩人都已經被他們國家確定為所有政治謀殺的元兇,為何我們還在對兩蔣歌功頌德?對所有受害者而言,誰會在乎他們生前有多少虛有其表的勳章?有祖先被國民黨迫害致死的柯某人,為何會崇拜獨裁者小蔣?可有合理解釋?
陳水扁沒有殺人或迫害任何人,反而對國家建設有大功,為何國民黨人認為陳水扁「貪污」就是罪大惡極,其罪當誅?為何陳水扁不也能功過相抵?有道理嗎?試問,貪污會比亂殺人可惡嗎?為何那些劊子手都能逍遙法外?為何不受轉型正義追訴?
至少蔡英文政府先下令逐步拆除所有威權圖騰吧?否則到處看到殺人者的銅像與肖像,且將國民黨黨歌當國歌唱,又叫人情何以堪?如果沒有是非與正義,我們還是民主國家嗎?當兵又有何光榮可言?
試問,德國會容許學校與公園有希特勒銅像嗎?其紙鈔或硬幣會有希特勒肖像嗎?市中心會有雄偉的希特勒紀念堂嗎?若說希特勒是戰敗國元首,不該有,那麼史達林是戰勝國元首,且其功勞遠比老蔣偉大,為何在俄國也沒有其銅像與肖像?
還有當初約談陳文成的警總上校軍官韓某人等一票共犯,目前應該還在吧?為何從沒有聽說他們被約談調查真相?如果能從他們口中知道真相,相信林義雄家屬命案也可以釐清,畢竟以上兩事件只相隔一年而已。
總之,落實轉型正義有其必要,否則難道蔡英文總統是否幹假的嗎?
※作者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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