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南鐵東移」案應透明權利變化計算

蔡森然    2020年10月22日 00:00:00

2020年10月16日,南鐵東移案相關數10名聲援學生聚集在台北市的交通部前抗議,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宣布鐵道局下午4時30分已停止施工。前日媒體報導林飛帆炮打台南市市長黃偉哲,不應該再汙名化拆遷戶,溝通過程中要展現同理。筆者以為,本案未見市府單位污名反對拆遷戶,也看到市府官員想要同理,只是整場事件中,缺乏社會對話專家,只有人權專家、土地正義專家、社運人士、地主們、政客以及政府相關人員,最終「依法強拆」。



 



社運人士不反對「地下化」,強調反對「南鐵東移」權利變化不夠透明以及徵民地支付工程費用的不正義。政大教授徐世榮本於對話行動理論,將地主的訴求整理的很清楚。首先、新鐵道應避開住宅密集區;再者,運用成本較高的工法,少部份住戶可留下原梯原屋不拆;還有質疑原計劃租地改為新案拆遷東移,突顯台灣各大都市利用徵地調節公部門財務之不正義。



 



古蹟保存、人權、財產權、生活權、居住權、對價要求、政府對人民失信等等,在每一件土地正義案件中已不斷地被強調,本案突顯人權不是重點,而是政府的公權以及集體的利益,不能開完公聽會後,就依法「強拆」,再次展現行政程序可能對弱勢不公平,鑑價的專業參數可能被操弄,法官的比例原則判決,雖有一定的說服性,但社會大眾也已付出了巨大成本。



 



當民眾有成本較高但可執行的方案時,政府應增闢財源配合,不得以「成本較高」為由駁回。過去的「樂聲療養院案」是個成功的案例,請立法令工程經費由「公共建設開發信託基金」來補足,而非依靠徵民地換公地再轉賣、開發或貸款調節財務,這數百億甚至上千億的金額,實為奪民產為公產的「不正義」,另外立法成立「土地都更簡易法院」,不僅是同理以及溝通,更要有科學專業以及司法威信,快速評定利益補償的合理性。



 



執政黨的因果業報與共業,要靠媒體以及專業的社會對話,引導理性對話解決問題;台灣社會已經進步到一個合作社會、對話國家的階段,無論是美國豬牛、日本核食或者「以核養綠」等等,最終專業理性會勝出。行政訴訟的法官高層與被訴單位的高層,是否為同一利益結構?土地正義行政訴訟的法官專業,是否足夠?若無專業「土地都更簡易庭」以及「公共建設基金」,正義永遠是當權者說的算。南鐵東移案要針對利益解決問題,利益指的不是錢,而是權力變換比例原則的社會教育,市府該進步的是專業透明計算市價及鑑價,圓滿公利與私利的溝通。



 



※作者為政論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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