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行人與駕駛人的矛盾日益加深,高雄市出現了「舞王阿伯」,竟然在過馬路時一邊跳機械舞,花了40多秒才從路口走到路中央,後來看到燈號即將轉變,這才慌忙中途折返到原本的路口,原來他根本沒有要過馬路,對此,警方表示,此行徑可處500元罰鍰。
根據《記者爆料網》,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與文樂街口15日上午10時,有一個行人阿伯在過綠燈斑馬線時跳起機械舞,他把斑馬線當成了練舞場地,一下側面一下正面移動,且花了40多秒才從路口走到路中央,後來看到燈號即將轉變,這才跑回原本的路口,顯然沒有要過馬路,讓等紅綠燈的騎士與駕駛都看傻了眼。
轄區警方對此表示,事發當天並未接獲民眾報案,但也強調行人在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追逐、嬉遊到阻礙交通的地步,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500元罰鍰,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車輛與行人都應該相互尊重,一起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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