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留職停薪違法做直銷!雲林縣政府政風處一名女性科員吳安琪,去年申請留職停薪後,竟從事美容保養直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變身「鑽石級天后」,月入60至80萬元不等,一直到政風處接獲檢舉並介入調查後,吳安琪才在23日辭去公務員職務。
吳安琪先前曾在雲林地檢署任職,後以國考第2名的優異成績,進入雲林縣政府政風處擔任預防科科員。但據《ETtoday》報導,吳安琪連續4年考績僅拿「乙等」,月薪接近5萬元,去年11月以「照顧外公」為由申請留職停薪獲准,可從去年12月請假至今年6月17日。
據悉,吳安琪在侍親假開始前,還詢問人事處留職停薪期間能否兼職,因人事處回答可以,吳便加入一家美容護膚店兼職。然而,吳安琪卻開始做起直銷,甚至在臉書、instagram上分享產品,不到1個月,就從原本月入5萬元的公務員搖身一變,成為月入80萬元的「鑽石級天后」,2者相差13倍。
吳安琪先前也在臉書留下自我勉勵的貼文,提及「鑽石是埋在地下經高溫淬煉,花工夫找尋和高人琢磨的」、「一個人的成功不算成功,輔導及帶領、協助夥伴成功才是真成功」,期許自己成為「好領頭」,繼續帶領其他入行的直銷夥伴。
此外,吳安琪甚至得到直銷公司高層的賞識,該高層更發文誇讚吳在短時間內就成為「鑽石」,更比喻她為「搖錢樹」。就連吳安琪的先生也在本月4日發文感謝老婆1個月來的辛苦,表示吳安琪「上了鑽石,破公司記錄」,也成為吳安琪加入直銷的其一證明。
雖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規定「申請留職停薪者,期間得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且毋需經權責機關同意或備查」,等於人事處當時的回應並無爭議。不過,政風處副處長蕭明基仍表示,吳安琪從事的直銷工作屬於商業行為,因此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吳安琪今年1月遭人檢舉後,於本月23日向雲林縣政風處提出辭呈,雲林縣府未來將按《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規定,召開考紀會,向吳安琪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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