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前天(26日)騎著友人的改裝機車經過中和區成功路時遭後方警方攔下,並因改裝機車違反多項規定而遭開罰4張罰單,但罰單長到拖地,也讓路過民眾笑稱「好像偶像簽名」。
21歲王姓男子在26日時向朋友借來改裝機車,騎經中和區成功路時遭騎著大型重機的警方攔查,並在警員確認後,發現機車違規改裝引擎、未裝後視鏡等,當場向王男開出4張罰單。
有路過民眾直擊現場,看見王姓男子趴在機車上簽著長到拖地的罰單,讓民眾嘖嘖稱奇,錄下影片上傳臉書社團後,也引來網友搞笑表示「哥簽的不是罰單,簽的是財力證明」、「簽名會現場」、「簽畢業紀念冊都沒簽那麼多」、「這比我帶我阿嬤去好市多買東西的發票還長耶」、「這是偶像簽名會嗎」。
對此,警方表示,中和分局交通分隊隊員在26日傍晚時,在路上看見王男騎乘之機車並未裝設後照鏡,便立即加速上前攔查,停車後才發現王男騎乘的機車未裝設防燙蓋、改裝引擎,因此當場開出3聯式罰單共4張。
針對罰單,警方說明,對王男開出的4張罰單中,有3張是屬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第16條,分別可處以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改裝引擎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在駕駛人簽章後,也將另行郵寄舉發通知單給車主。警方也提醒,民眾切勿任意改裝車輛,並應遵守各項交通法規,以共同維護行車安全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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