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行前理專違法幫客戶代操慘賠3千萬 金管會重罰600萬

上報快訊/吳婕瑜    2023年03月07日 19:20:00

台灣花旗商業銀行前理財專員,推介並代替2位客戶投資類似股票保證金交易的金融商品,卻非屬該行銷售,且長達1年4個月,所涉金額102萬美元,換算新台幣超過3000萬元,造成客戶損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通過對花旗銀行違反法令裁罰處分案,核處600萬元罰鍰。



 



據金管會指出,花旗銀行營業部前理專於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間,推介並代客戶投資非屬該行銷售之金融商品「保證金交易」,標的為股票。受影響客戶數2位,損害金額不便透露,但違法行為時間達1年4個月,顯見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也因客戶有損失來金管會申訴,全案才被爆發。



 



銀行局表示,花旗銀行此次共有兩大缺失。第一,未完善建立管理理專銷售行為之機制;該行對於理專銷售服務品質評核註記事項未積極追蹤後續改善情形,及強化相關管理內控機制,致未能發現該理專持續透過通訊軟體與客戶互傳資料,顯示該行對理專銷售行為之管理仍有不足。



 



第二,未完善建立理專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之交易監控機制;該行未依其業務特性及風險,完善訂定相關可疑態樣,致未能發現該理專所屬不同客戶於特定期間有透過該行帳戶匯款至他行同一受款人姓名,且達特定金額以上情事,並就異常交易警示進一步調查。因此,對花旗銀行開罰600萬元。



 





 



銀行局強調,銀行應該建立誠信經營文化及員工行為規範,以維繫社會對銀行的信任;並應依照「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根據其業務特性及風險,建立相關帳戶監控機制,以強化內部控制。



 



金管會也指出,銀行應該重視建立內部控制,並且加強管理,以確保銀行業務的合法性和客戶的權益。此外,也進一步呼籲,民眾應避免與理財專員私下間資金往來及購買非屬銀行銷售的金融商品或服務,且應定期檢視銀行對帳單,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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