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苗栗縣通鄉鎮長徐永煌,遭檢舉以自身實際負責公司向其他公司借牌得標,經苗栗檢方調查,17日苗栗地院因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經辦公用工程收回扣等罪,判處徐有期徒刑18年6月、褫奪公權8年,其中1年得易科罰金。
延伸閱讀:【上報直擊】苗栗(火旁)龍轟炸元宵 216小時全紀錄
苗栗檢方調查,徐永煌在2010年3月1日擔任縣長前,為營造公司實際負責人;當選鎮長後,雖然登記負責人更改成徐的胞姊,但徐仍擁有公司控管實權。
檢方強調,根據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相關規定,其公司不得參與投標通霄鎮公所發包的工程,徐永煌清楚,但卻在2012年和2013年間,鎮公所辦理的環境改善工程等11件採購案中,借其他公司的廠商牌來投標,不法獲利達125萬餘元。
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鄉鎮市長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經第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者,由縣政府停止其職務。(林彤/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