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案日前決議解聘教授郭明良、張正琪,17日再證實台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已請辭副院長一職,且5年內不得擔任學術行政主管。院方表示,林明燦已回到外科部且照常看門診。
台大論文造假案日前歷經約2個月調查,1月13日公布階段性調查後,台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一篇論文被認定貢獻度不足,卻擔任第一作者,台大2月24日教評會審議結果,認定林明燦明顯違反學術倫理,5年內不得擔任學術行政主管。當時林明燦回應,自己擔任醫療臨床工作,僅提供標本與臨床手術資料,並無牽涉到實驗室部分,屬臨床與基礎研究合作,將再找時間與校方說明貢獻度。
不過,據《蘋果》報導,台大高層指出,校方2月24日晚間認定懲處後,決議副院長林明燦5年內不得擔任學術行政主管,當晚林明燦即向院長何弘能請辭獲准,因此並未啟動經系教評會、所教評會、院教評會的「三級三審」解聘程序,林明燦也在該周末(2月25、26日)與助理整理相關物品後,搬出副院長室,現已搬到外科部辦公室辦公,門診照常看診。
該名高層人士指出,其實在論文造假案爆出後,當時林明燦在1月就向院長何弘能主動請辭,但因校方尚未做出決議,何弘能請林等到結果出來後,再討論去留,當2月24日晚間校方認定林明燦的懲處,且5年內不得擔任學術行政主管,林明燦為了不為難及造成何弘能困擾,當下即主動請辭副院長一職。
17日本報向台大醫院查證,院方也證實,林明燦的確已請辭副院長一職,其副院長職務原本任期於2017年7月屆滿。原本的5位副院長,如今也僅剩4位,院方目前暫無補缺打算。
至於林明燦現況,院內醫師表示,林明燦個性樂觀,目前情況還不錯,門診也照常看診,並無異常,現在就是等待教育部及科技部的調查結果。
對此,台大校方回應,林明燦主動請辭本屬合理,因為決議結果確實認定林違反學術倫理,接受懲處並無不妥。(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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