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大校長楊泮池宣布六月不續任,且要求校務會議同意的消息傳出後,台大教授季瑋珠馬上在臉書上發文:「楊校長說…最後一段不對喔!這個但書不符合學校的組織規程。「續任」需要校務會議同意,「不續任」不需要!」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七條第二項有關校長不續任程序,應於任期屆滿14個月前告知校務會議,所以台大教授季瑋珠才會認為楊泮池不續任是不需要校務會議同意,只要告知即可。
但在楊泮池的聲明中卻說「我的續任案是校務會議代表在去年5月28日通過的,這是大學自治的核心部分,現在的不續任請求,也應該徵得校務會議的同意。」而校務會議與會代表們也很認真討論,並做成決議要再開臨時會,屆時再決定是否接受楊校長的不續任要求。
對此,季教授覺得楊泮池的但書,是預留「慰留」伏筆。實在相當可議!
季瑋珠說,明明組織規程就不是這麼寫的。不續任就走得乾淨俐落,不是很好嗎?何況還有很多責任有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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