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日前被控月薪47萬捐半薪,卻能存48萬元,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北檢偵辦後,已查明是馬英九加上夫人周美青合併申報的結果,無具體犯罪事證,23日予以簽結。
台北地檢署手中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告發之案件,又簽結一件。這次是由律師黃帝穎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黃指出,馬英九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
黃帝穎告發的主因是,行政院前院長陳冲曾在質詢的時候,曾對外說,馬英九告訴他每個月至少捐一半的薪水;但根據馬英九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馬每月平均可存48萬元。黃認為馬英九每月有近24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北檢調查後,已查明是馬英九加上夫人周美青合併申報的結果,無具體犯罪事證,23日予以簽結。(蔡易軒/綜合報導)
【延伸閱讀】
【推薦熱門影片】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