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第四組第三次會議24日在總統府舉行,會中通過建議修改《中央法規標準法》,要求各機關在制定法律規範時,必須使用通俗易懂的文字,還要建立網路法律查詢系統,方便民眾了解法律內容。
針對司法文書口語化改革,與會委員指出,當事人接到通緝文書、起訴或不起訴書等,如果不能明白,可能因為不能及時反應,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甚至讓自己的人身自由、財產受到損害。分組召集人許玉秀許玉秀說,民眾對判決書了解程度,研究所學歷看不懂的有5%,高中畢業的人有34%,小學學歷則高達63%。
因此,許玉秀表示,會中作成決議,建議司法院在5月12日最後一次分組會議前,針對目前已成立的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的推動目標、推動進程及追蹤考核機制提出報告。也建議修改《中央法規標準法》,增列文字要求各機關在制定法律、規定、命令、辦法、實施要點等法律規範時,必須使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內容,以達到「法律通俗化」的目的。
另外也要求司法院編纂網陸法律文書用語辭典,方便民眾查詢,並建立「法律文書說明支援系統」,由終審法院法官及非法律人共同討論,以通俗化文字及用語製作出案例,推行司法文書通俗化。
在公民教育方面,16位委員中有14位通過決議,建議成立跨院的公民法律教育推動小組。許玉秀說,委員謝明珠委員提出報告,介紹日本在公民法律教育上的努力,謝明珠並提出一個心得,現在是要求人民守法,不是要求官員守法,但應該要求人民知法,人民曉得權利在哪裡,不守法自然會受到處罰,重點是官員要守法。
謝明珠建議要有活潑生活化的法學教材、法學遊戲手機應用程式、法治學習網站、法律戲劇節目等,如有部日劇「Hero」,收視率很高、很驚人,找民眾喜歡的演員來演,吸引注意;例如日本也推動列車,找一個全民喜歡的演員在車上,吸引民眾上車,再找一些法務部或法律人在上面解說法律知識。(畢翔/綜合報導)
以下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建議事項:
(一)修改「中央法規標準法」,增列文字要求各機關在制定法律、規定、命令、辦法、實施要點等法律規範時,必須使用通俗易懂、人民顯知文意的文字內容,以達到「法律通俗化」的目的。
(二)編撰「法律文書用語辭典」,方便民眾查詢,了解法律內容。
(三)設置網路的法律查詢服務,透過「萌典」的設計,讓民眾在手指滑動間,就能明白法律知識。
(四)建立「法律文書說明支援系統」,由終審法院法官及非法律人共同討論,並以通俗化文字及用語製作出案例。
(五)司法院及法務部研擬具體獎勵措施,推行司法文書通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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