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委呂學樟等人,不滿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黨代表候選人只須滿4個月黨齡即有資格參選,5日在國民黨中常會提案要求國民黨抗告,經中常會鼓掌通過。
國民黨中常會3月8日通過呂學樟等27名中常委提案,將黨代表候選人資格只須滿4個月黨齡,修改為1年,但有原本符合參選資格者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撤銷決議之訴及申請假處分」,法院3月31日裁定將參選黨齡從1年改回4個月。國民黨對外表示不抗告,被外界解讀為挺吳敦義派在與黨主席洪秀柱的角力中敗陣。
然而。法院雖已裁定,但黨代表選舉黨齡問題又在5日國民黨中常會中浮上檯面。
國民黨中常委黃志雄批評洪秀柱擺爛不處理、搞東搞西,過去從沒有這種現象;呂學樟也說,洪秀柱利用議事技巧,沒有明確的講議事錄是否確認。
由於,今天中常會洪秀柱因請假投入黨主席選舉缺席,中常會代理主席、副主席林政則表示,呂學樟等人提案通過後,黨中央3月31日原公告參選資格為1年,但當天下午收到法院裁定後,改為4個月。
中常委李德維表示,法院處分書載明,國民黨代表向法官表明應該同意申請人的申請,並沒有陳述中常會決議,因此法官迅速裁定黨齡從1年改為4個月,這對國民黨、中常會決議有非常大的傷害。李德維說,由於之前國民黨代表發言的不當,導致國民黨輸了,希望黨中央同意10日內提起抗告,並由呂學樟代表國民黨在法院開庭時答辯。
遭李德維影射的國民黨考紀會劉漢廷說明,5月20日黨代表選舉在即,若不讓具備資格的黨代表候選人參選,恐有爭議,且國民黨做為社團法人,黨主席洪秀柱是唯一代表人,中常委意見不同、無法代黨答辯。
劉漢廷更指出法院審酌時,不會審酌中常會立場,而是審酌程序上是否有急迫性,不做假處分是否影響參選權利。
劉漢廷表示,法院作這個裁定,是因為這根本是「不合法的決議」。但劉漢廷一番話,引來中常委姚江臨不滿,姚批評劉漢廷說中常會通過的決議說不合法「那會開假的?」
呂學樟、李德維等23名中常委最後提出臨時動議,要求國民黨應於法定期限、4月10日前提出抗告,並委由呂學樟代表答辯。
要求國民黨抗告的提案,經中常會鼓掌通過後,林政則表示,洪秀柱是國民黨法定代理人,訴訟事務都是主席權責,中常會通過提抗告,只能做為「洪主席參酌」。但林政則能否代黨主席洪秀柱提抗告,或是要洪秀柱自己決定要不要提抗告,全案還要交由黨中央進行法令上認定。
姚江臨、李德維則反嗆,指林政則代理主席就應該決定國民黨是否抗告,否則洪秀柱請假,等於拖延抗告,並提案譴責劉漢廷,但經過討論過後,譴責案最後撤案。(張家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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