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業未脫歐盟「警告」名單 關鍵還是要漁民守法

上報快訊    2017年04月12日 09:22:00

為了解除歐盟給予台灣漁業的黃牌警告,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10日率團赴歐盟替台灣發聲,雖獲得歐盟的肯定,但要解除黃牌,還是需要靠台灣漁民是否守法而定。陳吉仲也向歐盟承諾,將在6月以前把打擊非法漁業的人力補齊。



 



台灣自2015年10月遭歐盟列入打擊非法(IUU)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名單,至今已一年半,在台灣、歐盟雙方共同合作下,台灣就遠洋漁業的法律架構、監控措施、漁獲物可追溯性及國際合作等四個面向所含11項行動計畫進行重整與改善。



 



陳吉仲率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及相關人士,4月10至11日在布魯塞爾與歐盟執委會海事暨漁業總署會談,說明政府對於打擊IUU漁業所投入的努力以及現階段已完成相關工作。而歐盟對台灣政府過去在法律架構層面及11項行動方案的進度表達正面肯定。



 



關於黃牌解除時間,陳吉仲表示,雖然歐盟方面肯定法律架構層面等進度,「但這樣的正面肯定還無法立刻解除黃牌」,因為後續需有依法令執行的成效,解除黃牌才會比較樂觀。因此陳吉仲強調,未來在執法層面上,政府會與漁民一起合作,當符合規範時,解除黃牌的機會就非常大。



 



歐盟要求台灣在執法上要補足人力,例如觀察員要有一定的涵蓋率。對此,陳吉仲說,會談上已跟歐盟具體說明政府為了打擊IUU另額外增加142個人力,至於其中有28個人力還未補齊,這部分也向歐盟承諾人員在6月底前招滿。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自2010年開始,針對「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捕撈規範」(IUU fishing)的國家列為不合作國家名單,並發出正式警告(黃牌),如未能改善漁業管理以達國際標準,最終會被列入不合作第三國名單(紅牌),面臨嚴重制裁,包括禁止所有水產、漁獲出口至歐盟。(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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