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於3月14日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案,使馬英九成為解嚴後第3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台北地院14日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由檢方、辯方各自提出要聲請傳喚的證人與調查證據,就起訴犯罪事實、證據力、適用法條罪名表示意見。
馬英九14日下午2時微笑向支持群眾揮手致意。告訴人柯建銘則說,北檢起訴正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有罪,馬英九是共犯也有罪,呼籲馬英九應俯首認罪。
全案緣於2013年8月31日深夜,馬英九剛從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得知特偵組尚未偵結的「特他61號」刑事案件偵查秘密,也就是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一事,而馬隨即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進行討論,涉嫌洩密。
黃世銘早在 2014 年被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刑法》洩密罪判刑 1 年 3 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黃世銘選擇易科罰金 45 萬 7000 元,已執行完畢。馬英九任總統時,由於有刑事豁免權,2016年卸任後,北檢2016年 12 月 1 日才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
雖然馬英九在立委柯建銘自訴的教唆洩密部分無罪,但外界認為,北檢提起公訴部分,恐怕又是一場硬仗。
北檢在起訴書中提到,馬英九長期從事司法實務和法律教學,應該知道還是得選擇以合法方式處理無論是內閣閣員的政治責任,或是其他政治事務,「總統行使職權並非無限上綱」。並認為馬在主觀上有不法的犯意,違反《通保法》、《個資法》,個人資料不容許侵犯。
由於該案因為是3年以下的簡易案件,未達人工公開抽籤的標準,只須採電腦抽籤分案,而抽籤結果則是由曾承審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的法官唐玥審理。
馬英九的辯護律師團則大有來頭,律師團由吳至格、蔡茂松、李宜光組成,吳至格曾為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貪污案的辯護律師,助馬無罪定讞,也處理過辜振甫親子案、雲林焚化爐弊案、藥價黑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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