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統計出爐!據營建署最新統計,六都中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63.71%,相等於民眾每月所得有近6成需拿來繳房貸,還說,想在台北市買房就得要不吃不喝15.47年才行!但《住展》雜誌則稱,得33.3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到一間新房子。
內政部營建署18日發布2016年第3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發現全國貸款負擔率達38.49%,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為「略低」程度,也就是說,民眾每月可支配所得,得拿出近4成來繳貸款。
例如,台北市一户家庭想買「新房」,據《ET today》報導,《住展》雜誌列出北台灣新建案房價所得比,以台北市每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約113.4萬元(中位數),若購買中位數房型的45坪標準三房、總價約3,776萬元(不含車位)來估算,等於要不吃不喝33.3年才能買到一間新房子。
根據營建署統計,全國貸款負擔率較上季增加1.35個百分點,較上一年同季增加2.40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較上季增加0.37倍,較上一年同季增加0.82倍。台北市房價所得比全國最高,為15.47倍、新北市次高,為12.7倍,六都當中則以台南市最低,為7.44倍。
營建署指出,除了澎湖、台東因為樣本不足未列入統計外,全台只有基隆市、雲林縣、嘉義縣市以及屏東縣等五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被評比為可合理負擔,其餘11個縣市都屬於「略低」程度,台北市與新北市則被列為「過低」程度。
若以長期趨勢觀察,雙北市已經長時間被評為負擔能力過低,顯示民眾購屋壓力相當大,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長期以來多屬可合理負擔程度;其他縣市則多為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略低程度。
有網友則留映說,「應該不是9.35年,是93.5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9.35年不吃不喝只付得起頭期款。」因為9.35年不吃不喝應該只付得起頭期款;更有網友認為,現在是買不起房,說不定再過一個十年,可能就會連飯都吃不起。也有網友批評說,薪水不升,不管所得比降到多少,一樣都買不起。(關卓琦/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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