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遭縮減,由多名京華城小股東所組成的「京華城股東自救會」,15日上午在台北市議會前舉白布條抗議,要求市長柯文哲主持公道,柯也收下陳情書,但未多做表示。
京華城容積率遭縮減,郝市府時其便6度向北市府爭取用地的容積率由392%提高至560%,以利改建,挽救近年來虧損連連的慘況。
在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台後,京華城再度送件闖關爭取560%容積率,監察院也曾在2016年發出糾正函給北市府,指出其認定容積應為560%,但柯市府就此與監察院認定不一,曾表達「將循法律途徑解決」的立場。
但此案延宕已久,加上容積率判定攸關動輒百億的開發價值,故此投資京華城的開發金控、兆豐金控、中石化、中華工程、台灣農林、中華票券、台一國際等12家共計129萬之上市櫃公司小股東,15日率團到台北市議會向台北市長柯文哲表達訴求,高喊「求求柯市長還我公道!」、「求求柯市長還我560!」等口號,並強調京華城容積率為560%,而非市政府聲稱的392%。而柯文哲進入議會時雖接受陳情書,但隨後不發一語地離去。
位於北市八德路四段的京華城用地,1991年從「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商三區」,容積率維持392%,土地翻漲數倍,成為國內工業區變更百貨公司首例。但京華城經營未有起色,威京集團2012年提案再變更都市計畫內容,爭取提高容積率為560%,並放寬住宅使用。
但都發局表示,1991年計劃書有明載「容積率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x560%),但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約1.2萬平方公尺)為標準」。而在建造執照檢附的都市設計審議圖說,京華城的分期開發中明載第二期容積率以392%去計算,一、二期容積率應一致,主張容積率為392%。
京華城則主張,當時已經有負擔「工變商捐地30%基地」,認為容積率應為560%,並指出監察院在於2016年1月7日曾向北市府提出糾正文,均認定本案容積率為商三560%,要求北市府依循監察院。(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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