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醋百百種,但其製作和原料皆不盡相同。食藥署繼奶油、巧克力等正「正名運動」後,6日再推動「食用醋」正名,未來將依原料及製作方式將醋分為3類,「食用醋」、「調理醋」和「合成醋」,也應清楚標示在外包裝上;新規定預定於2018年7月1日上路,若有不實經查獲,最高將開罰400萬元罰款。
目前市售醋並無特定規範,民眾難以分辨各醋的不同處。食藥署簡任技正林旭陽表示,傳統的釀造醋只用穀物和果實作為原料,添入酒精發酵10天成食用醋。但是市面上的醋並非全是使用該製作方法。為省略發酵降低工時,有添加冰醋酸或其他酸味劑的醋,雖不影響健康,但因成本低且快,價格通常也低。
除此之外,林旭陽也指出,市面上也有許多加料的醋,外包裝雖然寫「純釀造」,該表示方式消費者不僅不懂,也無法得知實際製作狀況。未來將除釀造醋可以照就標為「食用醋」外,調理醋及合成醋都要標示清楚,如「食用醋(調理)」、「食用醋(合成)」。
在合成醋和調理醋的規定上,食藥署6日公告,有添加其他原料製成的調理食醋,要在包裝明顯處加註「調理」字樣;添加醋酸或冰醋酸的稀釋液添加糖類、酸味劑、調味劑及食鹽等製成的調味液,或以此調味液添加釀造食醋,混合而成的合成食醋,要在包裝明顯處加註「合成」字樣。
新規定預定於2018年7月1日上路,目前仍有1年的緩衝期。食藥署人員表示,這段期間是給業者重新分類、包裝標示等。當法規上路後,若標示不完整,將開罰3萬元到300萬元罰款;標示不實,最重將處400萬元罰鍰。(林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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