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正研議修訂「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將取消非健保特約院的健保價2倍收費上限,同時也取消無健保身份的外籍人士到健保特約院所的收費上限。但本國人到健保特約所自費看診時,仍維持健保2倍價之規定,此制最快9月上路。
據《蘋果日報》報導,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過去依照健保給付價格2倍為收費上限,但台灣健保價實在太低,醫界多表達異議,故擬修訂收費標準。
石崇良表示,現今規劃非健保特約院所收費,健保價2倍內可直接同意,若超過則採專案處理,院所需檢附成本分析,核定後即可不受2倍限制。
若是在健保特約院所自費看診,無健保的外籍人士也比照取消收費上限,但本國人自費仍維持健保價2倍之規定。(楊孟臻/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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