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4月17日起放寬戴口罩規定,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以及特定運具時改「建議」戴口罩,要求全程戴口罩場所只剩下「醫療照顧機構」與「救護車」2個場域。不過首日執行,《上報》發現包括捷運、公車,不少搭車的民眾還是習慣戴上口罩,甚至整個捷運車廂都沒有發現未戴口罩者。
民眾林小姐說,可能是習慣了,所以也沒想要脫下口罩,另一位李先生認為大眾場合因為人潮多,雖然新冠肺炎感染病症輕了許多,戴上口罩還是比較有安全感。除了大眾交通工具,仍有些場合及情況還是建議戴上口罩,以下提醒民眾注意:
(1) 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2)救護車。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 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強調,將持續運用確診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住宿式機構陽性率及變異株監測等多元指標掌握疫情變化。也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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