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在臉書踢爆,計程車只要張貼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廣告貼紙,每人可獲200至500元不等金額,質疑林佳龍賄選,對此,林佳龍競選辦公室回應,此為合法租用車身張貼廣告,對於詹江村造謠賄選將提告。
林佳龍競選辦公室今天(8日)由發言人何博文、李坤城、賴品妤、李晏榕召開記者會,針對「侯友宜,別把基層員警當競選工具」、「誰拿走板橋第一運動場跟區運路」、「提告詹江村等人造謠林佳龍賄選」等議題說明。
李晏榕解釋,近期網路和封閉群組內,流傳有關林佳龍競辦委託計程車業者張貼車身廣告影片,被對手陣營造謠賄選為不實指控,競辦於9月27日,和4位計程車司機簽訂「車身廣告租賃協議書」,以2個月為期,每台計程車1500元的廣告費用,請司機代租500輛計程車的車尾空間張貼廣告,租約至11月25日止,雙方協定內容有白紙黑字為契約,內容並無不法。
李晏榕坦言,影片背景或內容,經查確實為競辦簽約對象,感謝影片的流出,後續將針對廣告簽約對象,涉及債務不履行的問題,交由司法解決。
李晏榕呼籲,請民眾和政治人物,勿再轉傳影片稱林佳龍賄選,以免觸法,至於詹江村聲稱「林佳龍賄選抓到了」,已涉違反《選罷法》,將對其提告,再度重申「林佳龍沒有賄選」。
至於對手陣營提及司機只能拿到200、500等廣告費用,與先前簽約的1500不符,李晏榕表示,不清楚委託者的執行方式,很遺憾司機遭剝削,競辦也是受害者,會依契約內容,訴諸法律執行。
面對林佳龍競辦宣布提告,詹江村則認為,林辦已承認計程車司機是受他們委託,影片內容也屬實,嗆「那還能告我啊!去自首吧!林佳龍」更透露,昨天晚上他已具名向桃園調查站檢舉,直言「林佳龍你慢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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