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實驗室調查出爐】曝「脫防護衣前摘罩」等3大染疫破口 中研院祭7點體檢

上報快訊    2021年12月20日 14:30:0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日表示,有關中研院P3實驗室內部調查報告,中研院已依指揮中心要求,期限於19日晚上送達指揮中心。報告書中說明事發經過、院方應變措施、感染途徑調查、院方整體調查結果與根本原因分析、責任檢討與未來改進事項;其中針對人員訪談、11月中下旬監視器錄影檔、實驗室使用紀錄表等調查發現,確認具有以下3項感染暴露風險因子:



 




1. 實驗操作區與非操作區均存在環境汙染。於實驗動物操作時,未於生物安全櫃中進行。髒墊料直接置於未封口的袋子、也未放置於加蓋的容器中。



 



2. 個案及其他實驗室人員均曾僅穿著一般防護裝備(未戴N95口罩、雙層手套、護目鏡或面罩)執行實驗。



 



3. 個案於脫除防護裝備過程先行脫口罩。




 





 







根據上述感染暴露風險因子,中研院研判感染途徑可能有3種:



 




1. 呼吸道直接暴露受汙染的墊料粉塵、染疫動物受刺激而引發噴飛沫或氣膠的環境。



 



2. 手套表面因直接操作染疫動物被汙染,於脫卸防護裝備程序先誤脫口罩時,接觸臉部口鼻等部位而感染。



 



3. 防護裝備外層在操作區遭帶有病毒之物體表面汙染,於脫卸防護裝備程序先誤脫口罩時,使口鼻暴露於脫卸過程而感染。




 







此外,中研院亦針對:(1)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與操作指導;(2)實驗室SOP操作;(3)實驗操作過程監控;(4)個人防護裝備穿卸流程;(5)意外事故通報流程;(6)動物科學應用審核管理規範及感染性生物材料之使用管控;(7)本次染疫事件成因的系統性問題等7大面向,進行制度面及執行面的回顧檢討,並說明若最終調查認定確有違反規定,將依據人員身分別處理責任歸屬及處分。



 





 



中研院並提出未來將成立P3實驗室綜合檢討委員會,確實改進P3實驗室的管理運作級生物安全監督查核機制。



 





 



指揮中心說明,該中心已於12月17日及19日派員訪談中研院該P3實驗室主管、工作人員、及中研院生安會主委,並於20日上午提交訪談結果及中研院內部調查報告予外部專家調查小組,且安排於23日開會進行審視及討論,預計2周內提出外部專家小組調查結論及建議。



 





 



指揮中心表示,另也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4條、第69條及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對中研院進行裁處,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並於生物安全疑慮解除前,要求該P3實驗室停止使用或處分相關感染性生物材料。另依前開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於生物安全疑慮解除,經該院生安會確認後,報疾管署同意後,始得再行使用或處分相關感染性生物材料。



 



指揮中心另指出,除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P3實驗室已另案調查,其餘國內11家操作新冠病毒之P3實驗室均已於12月17日查核完畢,未發現重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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