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11歲男童曾上補習班 新北市規定即日起需「戴口罩」

上報快訊/陳彩玲    2020年02月25日 18:22:00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公布,第31起個案為11歲男童,是案28兒子,小五學童在寒假期間曾前往補習班,新北市教育局傍晚宣布,學生到補習班或課照中心等密閉空間比照學校防疫標準,25日起須戴口罩,教育局並會定期稽查,違規業者將依法開罰。



 



新北市教育局指出,如補習班或課照中心有未依規定部分,家長可向教育局反映,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5及36條,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情事,得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為糾正、限期整頓改善或停止招生之處分;若情節重大得撤銷立案。(鑽石公主號返台民眾1人發燒送負壓隔離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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