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同婚專法闖關成功,同性配偶享有結婚權益,不過若想收養子女,卻僅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對此立法院跨黨派今天(16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修正草案,未來同性配偶可以共同收養子女,或其中一方單獨收養子女。
民進黨立委范雲及朝野立委提案中解釋,原條文規範限制同性配偶收養他方養子女及共同收養子女,導致有些未婚的同性伴侶因收養孩子而不敢結婚,即使同性伴侶結婚,也無法與對方已收養的子女建立親子關係。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台灣已經可以單身收養,異性戀伴侶結婚後,可以收養對方單身時期收養的小孩,也可以共同收養小孩,但是同性伴侶卻不能,使同志家庭中,伴侶與收養的孩子在法律上是陌生人,一旦擁有親權的一方過世,孩子就會被再次出養或安置,嚴重侵害兒童權益。
洪申翰強調,立法院在2019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今年1月19日,內政部宣告開放跨國同性婚姻,無論對方國家有沒有允許同志婚姻,都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今天在立法院,還要再拼上一塊拼圖,就是保障同志家庭共同收養的權利。
范雲表示,感謝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權益家庭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不斷地向社會對話及遊說,從完成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後,相隔將近一年後,在上周協商完成,今天三讀通過。
范雲提到,明天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三讀通過的4周年,未來在台灣,同性伴侶跟異性伴侶一樣,可以結婚和領養小孩,並表示特別感謝立委鄭運鵬大力協助,召委黃世杰的排審,以及總召柯建銘的支持,還有最重要的是本黨委員團結力挺及跨黨派委員的支持。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說,很高興這次修法在協商階段中,跨黨派委員達成共識,一起迎接三讀的結果,並表示要向同志朋友說聲恭喜,雖然隔了好幾年,但我們還是做到了,同時也期待三讀通過後,有更多孩子們有機會成為家庭中的一份子,在充滿愛與溫暖的環境下平安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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