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三星鄉公所2019、2020年間多起標案疑洩漏標案圖利特定廠商並收受回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收賄及圖利案,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李志鏞、三星鄉公所農業課長蕭振岳及張姓廠商,宜蘭地方法院17日下午李志鏞被裁定收押禁見,蕭振岳與張姓廠商各以15萬元、20萬元交保。
由於,李志鏞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昨(22日)晚駁回抗告,收押禁見2個月確定。宜蘭縣政府今天(23日)表示,等收到地檢署羈押通知後,將停止李志鏞職務,並派員代理。
據調查,三星鄉公所辦理的3件工程,其一,活動預算65萬元的2019年三星鄉花海周邊意象及布置、150萬元的2020年三星鄉年節街景布置暨安農溪落羽松秘境夜間光廊工程,李志鏞疑把資料洩給特定廠商,並且收取回扣,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分別收取廠商20萬元賄款。
另外一件,是三涉及星鄉聖誕樹裝置案預算50萬元,三星鄉公所疑設計成單筆10萬元以下標案,不用辦理公開招標,藉此規避政府採購法圖利特定廠商。
宜蘭地檢署16日指揮廉政署展開調查,帶回6名被告及16名證人共19人偵訊,昨晚11點,將李志鏞帶到宜蘭地檢署複訊。
根據檢方連夜偵詢,發現關鍵對話記錄,含回扣分配,包括鄉長李志鏞、農業課長蕭振岳、廠商張聖謙等3人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被告張姓廠商劉姓妻子及三星鄉公所農業課承辦員陳建宏均10萬元交保、沈姓廠商5萬元交保。
宜蘭地方法院17開羈押庭,下午1點38分裁定李志鏞被裁定收押禁見,蕭振岳與張姓廠商各以15萬元、20萬元交保。
對此,宜蘭縣政府民政處23日指出,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等收到地檢署羈押通知後,將停止李志鏞鄉長職務,並由縣府依法派員代理。
出稿時間:05/17 09:47
更新時間:05/2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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