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26日)三讀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天也表示,草案三讀通過後,海委會就能依照海洋保育要求,檢視各部會對海洋產業的獎補助有無兼顧海洋生態永續發展。更感謝娘家立法院滿滿的支持。
該條文提及,為打造生態、安全及繁榮之優質海洋國家,蓬勃發展海洋產業具有不可取代之重要性。海洋產業具有複合性特色,且與國民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制定具整合規範效力專法,以達成政策統合及事務協調之效,進而達到打造優質海洋產業發展環境,並兼顧環境永續使用目的。
條文指出,為促成海洋產業穩健發展,培植國內人才及產業鏈,提升海洋產業之競爭力,也須結合政府政策工具與財稅及金融制度,並增加挹注海洋發展基金財源,使政府能有更靈活之經費運用於推動海洋產業發展。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指出,《海產條例》今天三讀,讓海委會在海洋產業如火如荼發展的時機,可以進場用海洋保育的要求,去檢視各部會,檢視他們對海洋產業的獎補助有沒有兼顧海洋生態的永續發展。
管碧玲指出,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的條文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的就是各部會;而海委會就是「中央主管機關」,根據這一條規定:海委會可以定期檢視各部會的輔導與獎、補助措施的內容,以確保海洋生態受到保護。
管碧玲說,海委會角色,將是一方面協調整合產業發展的問題,一方面守護永續的目標!她很感謝莊瑞雄召委和內政委員會委員們的支持。
對此,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完成了「海洋三法」中的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後,期待海委會繼續努力,繼續推動《海洋保育法》和《海域管理法》完成立法。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提及,北海岸是台灣最美麗的海岸線之一,擁有豐富海洋資源,也孕育出獨特的海洋文化及產業。但長期以來,這些海洋資源缺乏有效政策支持及法律保障,也限制北海岸海洋經濟更進一步發展。今天「海產條例」通過制定只是起點,期盼透過條例支持,讓北海岸發展更健全、更永續的海洋經濟。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海洋產業發展必須海洋生態共贏,符合永續發展指標,期盼制定《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可以厚實海洋生態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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