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被苗檢提當選無無效之訴,鍾東錦今天(21日)召開記者會回應,鍾東錦表示,批苗檢成為特定人士或政黨服務的工具,喪失司法單位應該有的獨立性。對此,苗檢回應指出,是依民事訴訟之當選無效之訴部分,在充分證據下提起,並無任何違法濫權情事,也絕無濫權起訴或為特定政黨服務。
鍾東錦表示,和苗栗縣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聯合競選辦公室陳姓主委並不熟識,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任委員是由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全權負責成立,並委任陳姓男子擔任主委,事實上自己與陳男在選舉期間並無實際往來,陳男也沒有參與鍾東錦本身競選總部的相關會議,更不可能有所謂共同賄選之犯意聯絡。鍾東錦質疑執法偏頗,但表示,仍會勇敢面對司法。
記者會中,委任律師饒斯棋表示,鍾東錦和涉賄的3人都不熟識,未涉及賄選,他指出,苗檢記者會中未舉證行賄,也未提出縣長當選人有未共同參與的事證;在起訴書中,涉賄3人中,真正和縣長當選人相關的只有丘女1人,可是,涉行賄的丘女並沒有說是為鍾東錦買票,只說是「順便」而已,這部分有力的事實,可是苗檢卻都不說。
因此案屬民事訴訟,將向法院申請調閱全部卷宗,申請勘驗全部證人、被告的全程偵查錄音,未來除了依法提出答辯維護權益外,也將蒐集相關證據追究檢察官是否濫權,並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傅松琳在記者會指出,陳男是他委任,在選舉期間或是面對檢察官偵訊,都明確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買票,「選縣長不可能買票」,但檢察官刻意忽視證詞,就貿然對鍾東錦提出當選無效告訴,明顯是要入人於罪。
檢警追查苗栗縣大湖鄉長候選人傅松琳的聯合競選辦公室陳姓主委,涉嫌用現金為鍾東錦、傅松霖及另外2名民代、村長候選人賄選,苗檢昨天(21日)依違反《選罷法》將陳男與同夥起訴,更針對鍾東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今天(21日)召開記者會回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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