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倒文旦」、「盯場」2新聞被罰160萬 判敗訴確定

上報快訊/陳畇蓁    2022年12月23日 13:58:00

中天電視台去年因2則新聞,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共罰160萬元罰鍰,中天主張已盡查證義務、也未損公益,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22日)判決出爐,認定中天處分均於法有據,判處敗訴確定。



 



中天電視台2019年2月28日播出一則標題「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的報導,而次標題因為出現「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低頭回報」等語,遭NCC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以致損害公共利益,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處罰鍰60萬元。



 





中天遭NCC認定該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圖為中天老闆蔡衍明。(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另中天於2019年3月8日在「大政治大爆卦」節目中,提及「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NCC同樣認定其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依同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2款規定,處罰鍰100萬元。



 



中天電視台認為,中天製播以上兩則新聞均已盡查證義務,且未損害公共利益,主張NCC裁罰違法,提行政訴訟。



 



中天針對文旦滯銷遭棄置新聞說明,當時台灣文旦嚴重滯銷,為避免類似情況一再發生,才會製播該新聞。中天強調,即使事實上並沒有「200萬斤」的柚子被滯銷棄置,而僅有「183萬斤、102萬斤、53萬斤等」的柚子遭置,該新聞的目的是讓閱聽眾藉節目內容,了解柚農的困境,並期待政府機關介入、協助與輔導,來解決農民問題,並沒有損害公共利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針對2019年2月28日報導,中天電視台記者未在第一時間就近向官員進行查證,就逕行報導未經事實查證之新聞資訊,不僅未能呈現完整事實,也對被報導者不公,駁回訴訟。



 





 



另針對「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新聞,NCC表示,該節目標題出現:「大陸不買了,柚農陳大哥:文旦丟在曾文溪超過200萬斤」等,在製播前僅以受訪者個人意見陳述,未向農委會查證就貿然下標,是未經事實查核與平衡報導之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農產品銷售事涉農民與消費者權益甚鉅,影響農產品交易秩序損及收益而心生不安,有損公共利益,原裁罰處分無誤,因此判中天敗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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