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議員三連霸連任涉賄 自動請辭滅火法院仍判2年半

上報快訊/劉宇珊    2023年01月31日 16:25:00

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去年順利三連霸當選連任,競選期間涉以1票500元賄選,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提起選舉無效之訴。曾振炎雖在春節前緊急請辭滅火,但仍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南投地院合議庭今天(31日)判2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曾振炎為第20屆南投縣第1選舉區縣議員候選人,也順利在選舉後當選,在去年10月時,曾交出5萬元賄款給許姓友人,事後許姓友人再透過劉、林姓2民眾,以1票500元為曾振炎對8戶選民行賄。



 



此外,曾振炎也曾在去年10月,親自向吳姓選民及吳姓同住家人以1票500元對價買票。



 



曾振炎也在偵查時坦承所有犯行,判決書中說明,已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5項前段減刑條件,但審酌曾振炎身為議員,卻想以賄選的方式勝選,嚴重危害選舉投票公正、公平與純潔,也妨害到國家發展及民主政治健全。



 





 



法官表示,因曾振炎自身主導本案,所涉及賄選層級也達縣議員層級,影響層面較廣,另審酌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素行,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並宣告沒收本案賄款。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曾振炎請辭後的缺額應如何解決,南投縣議會表示,縣(市)議員辭職、去職或死亡,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才應補選,曾振炎請辭後議員缺額因未達二分之一,因此,將不再進行補選。



 



此外,因曾振炎涉嫌賄選,若有罪定讞,則會連帶褫奪公權,南投縣議會也表示,等待後續判決定讞後,再依法辦理遞補作業。



 



然而,過去曾振炎擔任議員期間,也曾涉嫌以人頭掛名公費助理,詐領199萬多元助理費,2019年5月,遭南投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此案也經上訴,仍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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