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動法》草案引外界質疑 國防部最新回應

上報快訊/潘忻妤    2023年02月28日 11:20:00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增訂動員實施階段徵購、徵用與罰則等規定,引發外界質疑。對此,國防部今天(28日)強調,自僅適用於實施動員時期,絕不會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之自由與權益。



 



國防部指出,《全動法》自2001年11月14日公布施行,曾於2014年及2019年歷經2次修正,惟因現行條文內容,多偏重規定動員準備事項,但就動員實施後指揮體系及戰時徵用等規範顯有不足;且經考量區域威脅情勢,以及凝聚「全民國防」理念共衛家園之必要,國防部啟動修法工作,期能周延相關配套、完備整體動員機制。



 



國防部表示,由於非常時期緊急動員作業之成效,攸關國家存續,世界各國均強調平時要能周全整備,戰時方能有備無患。現行全動法第13條即規定,各動員準備機關應對可動員之人力、物力、設施等,進行調查、統計及規劃,並得實施演習驗證,目的也是為確保戰時依計畫動員、發揮國力,有效抵禦外敵入侵。全動法既屬進入緊急命令狀態的非常時期法制,則相關依法規定的必要管制措施,自僅適用於實施動員時期,絕不會影響或損及人民平時之自由與權益。



 



國防部強調,全民防衛動員法制工作,為民主國家面對敵國威脅時,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存的必要措施。國防部於修正草案公告期間,對於各方意見將會納入參酌研修,再依程序陳報行政院審查,此屬正常之法制作業。本部至盼各界對此修法能基於保護國家安全的共同目標,本於事實理性溝通討論,希勿任意渲染扭曲、混淆視聽,本部特此再嚴正澄明此項修法的必要性與重要性,以兼顧民眾權益與保障國家安全之目標。



 



另外,《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草案中,新增動員時期管制媒體條款「為維護軍事安全及戰事遂行,應對出版事業、廣播電視事業、網際網路平台與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新聞從業人員實施必要管制」,有媒體報導是「如同戒嚴軍管」。



 



對此,立院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表示,這項可能產生疑慮的修法,須做好社會溝通,並明訂管制的時間點及條件,避免引發爭論。邱臣遠表示,支持儘速修法,以因應未來若發生戰爭衝突時,國防動員與避難等緊急需求等才能提早整備。



 





 



國防部26日曾回應, 考量戰時或緊急狀態下,對正確資訊傳播及錯、假訊息處理,必須有效規範,現行「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已就應配合辦理事項訂有規範;另如「災害防救法」及「傳染病防治法」,也有相關規定,部分媒體所謂「如同戒嚴軍管」,並非事實。



 



出稿時間:2/26 22:32



更新時間:2/2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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