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23日)針對2014年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一事,調查發現8大缺失,提案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警察局以及台北地檢署5個機關。監察委員呼籲各機關徹底檢討改進、確實究責,完整培育公權力執行者人權法治教育。對此,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行政院虛心受教,會務實檢討改善。
2014年民眾因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而爆發太陽花學運,當年23日深夜至24日凌晨有部分學生占領行政院靜坐抗議,遭警方強制驅離,造成流血衝突。同年4月1日監察院收受2000餘人陳訴,歷經9位委員接續調查後,今天由監察委員范巽綠、施錦芳舉行記者會公布調查報告。
監察委員指出,案發當時警政署高層部署及調派不當,勤前教育也不足,導致暴力驅逐與不當值勤等狀況。2014年年3月26日內政部曾提出專題檢討報告,檢討時卻僅表示,本案係因勤務執行「與民眾發生推擠」,「互有受傷」情形,深表遺憾等語。但監察院深入調查本案情後卻發現有8大缺失。
監察院於2014年4月7日啟動調查,歷經10次約詢、訪談107人次,並調閱司法及各機關卷證達百餘宗、長期追蹤數十人次司法偵審情形,勘驗行政院監視錄影畫面、蒐證光碟261片,並擷取1萬3724張影像證據,製作勘驗紀錄近2,000頁、請有關政府機關鑑識毀損光碟2件。
最終調查發現民眾受傷人數為警方統計近4倍,民眾受傷數字被嚴重低估;警政署至今未議處失職人員;查證確認15位獲國賠民眾受傷地點,現場指揮官難辭其咎;司法機關認定警方驅離情形逾越比例原則。
以及警政高層部署、調派警力不當,致員警使用暴力驅離;未確實對員警進行勤前教育,致部分員警不當值勤;蒐證影像處理不當致無法查明警察毆打民眾過程並追究暴力執法者;部分員警行為粗暴、執法過當、對民眾懷有恨意。
監委表示,案發9年多來,警方針對情資蒐報、蒐證處理、聚眾防處及媒體應處等事項均已研議精進改進措施,值得肯定。但仍希望內政部、警政署徹底檢討改進、確實究責,完整培育公權力執行者具備人權保障理念,防範未來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合法合宜面對人民之抗爭行為,方能促進人民對公權力執法者的信任。
對此,羅秉成表示,9年前太陽花學運民眾抗爭中,警方執法不當提出糾正,是民主恥辱。他說,任何持有公權力的公務員,不單是警察,都應服從憲法保障人權,所有執法都應符合比例原則,不能過當。行政院對於監院糾正報告所指出的缺失不足,會虛心受教、務實檢討改善。收到完整報告後,再仔細評估究責部分,是否適切回應糾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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