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外館性騒、性侵害處理 監委:欠缺作業規定、提供受害者服務

上報快訊    2023年03月24日 12:06:00

針對外交部駐外館處傳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監委紀惠容表示,案件申訴、調查作為之運作,欠缺相關作業規定,也未連結在地相關資源,提供受害者服務,且外派人員專業度也難足以辦理敏感性之調查作業。



 



紀惠容調查「外交部駐外館處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之申訴與協處機制」案,她表示, 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及性平三法在國內已施行1、20年,但外交部駐外館處對於性騷擾、性侵案件申訴、調查作為之運作,卻欠缺相關作業規定,也未連結在地相關資源,提供受害者服務。



 



截至2022年12月底止,外交部所屬駐外館機構計110個,其中人數少於5人者計62個,半數以上的駐外館處人數少於5人。紀惠容進一步指出,外交部長期忽視,並未協助克服申訴案件執行調查之難處;加上外派人員接受的性別通識課程,專業度也難足以辦理具敏感性之調查作業,損傷受害者之權益,因此,要求行政院督導所屬與外交部、僑委會確實檢討改進。



 



紀惠容調查發現,「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雖有規範申訴案件調查之原則及程序,內容主要著重於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的處理方式,但目前各駐外館處均無設置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當接獲性騷擾案件,館長受理後須自行指定1至3人進行調查,而實際調查作為的運作方式,卻未有相關作業規定依循。



 



我派駐於外交部駐外館處合署辦公的機關,計有經濟部、文化部、農委會等21個機關,該等外派人員如在外館處遇性騷擾事件,紀惠容以僑委會為例,該會認為其外派人員,應適用「外交部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由外交部受理申訴並進行調查,但外交部卻認為,應回歸各機關辦理,外交部與僑委會互推稱非屬其權管事項,亟待行政院性平處釐清性騷擾事件的申訴及調查權責,以確保外派人員在性平三法之權益。



 





 



紀惠容指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僑委會在監察院啟調查之後,著手研議建立海外國人「性別事件」急難救助機制;另建議行政院性平處也應全面檢視其他機關於境外辦理僑校(團)、大專院校或其他機構之獎補助計畫,訂定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措施等審查機制情形,以落實CEDAW性別平等權利。



 



外交部及僑委會也蒐集各國受理性暴力相關案件處理流程、主管機關及民間性平組織與社福團體等資源,並將該等資源置於官網供旅外國人及僑民運用,紀惠容認為,仍應隨時審視該等資源實際運用情況,並定期掌握及更新,以確保該等資源之及時性與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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