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舞蹈老師趁女學員酒醉性侵 事後瞎扯「她對我示愛」遭判3年半

上報快訊/呂品逸    2024年06月04日 17:30:00

嘉義一名林姓舞蹈老師,2020年間某天看到一名女學員心情不佳,隨即相約在舞蹈教室喝酒,更趁女學員喝醉後下手性侵,女方事後更因林男的PO文遭網路攻擊、公審,最終決定提告。林男應訊時辯稱女學員喝醉後頻頻向他示愛,兩人才發生性關係,但一審法官最終不採信,判他3年6個月徒刑;案經二、三審,最高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嘉義一名頗具知名度的林姓舞蹈老師,門下學生無數,日前卻遭一名女學員提告性侵。判決書指出,他在2020年12月間看到女學員A在IG上表示心情低落,於是不斷邀約A前往舞蹈教室內聊天喝酒,並在A喝了2、3罐啤酒不勝酒力時,趁機將她的衣物脫去,並用手指、下體性侵得逞。



 



A隔天轉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林男則坐在椅子上,馬上意識到自己遭性侵而不斷哭泣、嘔吐,並立即穿上衣服逃離,也出現情緒低落、憂鬱的狀況。事後A原本只想要林男道歉,豈料林男在網路上PO文後,讓A被網友攻擊、公審,心情大受打擊,而林男友人還不斷傳訊希望大事化小,讓A直到事發後約半年才鼓起勇氣提告。



 



林男應訊時坦承當時約A前往舞蹈教室飲酒,但矢口否認性侵,辯稱之前就和A有親密關係,當天是A在酒醉後頻頻對他示愛,兩人才發生關係,並沒有乘機性侵。



 





 



不過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A事前就告知自已酒量很差,也明確告知林男沒有發生關係的意願;且A事後詢問林男,林男謊稱自己「沒有真的進去…只有手指有進去一下」等語,認為若2人真的是合意性交,林男又何必說謊,認定林男避重就輕、未見悔意,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6個月徒刑。案經上訴後,二、三審均駁回林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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