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Me Too風波,因為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而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並限制出境、出海的知名藝人炎亞綸,日前以獲海外工作邀約為由,聲請撤銷限制出境、出海,不過,法院裁定駁回,可抗告。
炎亞綸被限制出境、出海至今年2月25日,他聲請主張,今年1月有海外工作邀約,為求出境工作以維持生計及積攢和解金、公益基金,請求撤銷限制出境、出海。如果無法撤銷,也請求法院發函外交部准許他換發護照。
炎亞綸也主張,他現在有固定住居所,生活重心在台灣,因工作需求出境時,在工作完成後都會返台,他也沒有外國籍,對案件配合偵查,難認有逃亡的可能。
士林地方法院則認為,炎亞綸案件尚有事證待釐清,因罪嫌重大,也有親自到庭接受審判必要。炎亞綸既然受邀到海外工作,可見有一定能力及管道在國外發展或長期停留,並有在國外生活的資力。在審酌後,裁定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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