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星酒駕一審判2個月 上訴「這理由」求法官緩刑

上報快訊/胡玟惠    2024年02月01日 19:34:00

曾在茄子蛋《浪子回頭》MV裡出演年輕流氓的潘綱大,於去年(2023)5月12日酒駕載女友被逮,且酒測值達0.35毫克,甚至為規避刑責與女友換座位。事後法官依公共危險罪,處潘大綱有期徒刑2月,但他因不服簡易判決提起上訴。士林地院日前開庭審理,他當庭提出「案發後不敢喝酒」懇求法官能給緩刑機會。



 



根據簡易判決,潘綱大與友人在內湖好樂迪唱歌飲啤酒,一路到凌晨才散場,事後他駕駛汽車載女友離去。不過,潘綱大才上路短短不到200公尺就在成功路4段30巷28弄與內湖路2段路口時,遭警攔檢盤查,酒測值達0.35毫克。



 



警方事後更查出,他一度為規避刑責,與副駕駛座的女友換座位,但遭警盤查時,仍誠實自首。最後檢方依法起訴聲請簡易判決,簡易庭依公共危險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



 



不過潘綱大認為原判決太重,故提出上訴。他日前現身士林地院,其委任律師向法官說明,潘從頭至尾都承認犯罪,且酒測值0.35沒過高,僅上路一小段就被發現,當時換位置是因為害怕,希望能考量初犯,給予自新機會。



 



公訴檢察官表示,從查獲時潘綱大與女友換位子,即可得知潘對酒駕行為有悔意,且一審判決並已給予較輕2月有期徒刑,原審已斟酌過,故認上訴無理,請求駁回。



 





 



對此,潘綱大坐在被告席向法官說,案發後,車子已報廢也不太敢喝酒更怕影響工作,希望能有緩刑機會,上訴結果法官將於本月29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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