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C專委喬建中2021年與4名友人,前往玉山國家公園野營,更鋸樹木生火煮食,引發森林大火狂燒12天,燒毀近80頃林地。南投地院今天(21日)判決出爐,喬建中等5人被依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名各判刑6月、併罰金60萬元;引發火災造成國家森林損失,除各判2月至6月不等,農業部也求償2.88億餘元交由民事庭審理。
判決指出,前NCC專委喬建中於前年5月15日擔任領隊,率團前往玉山國家公園的八通關杜鵑營地野營,其中鍾姓男子為了生火撿拾附近枯木,並使用鋸子將一旁的樹木切塊;身為的領隊的喬建中明知該處不能生火,卻未阻止眾人,事後甚至未檢查火苗是否熄滅便去歇息。
直到喬建中隔天凌晨發現地面又有火舌,僅簡單撲滅又返回休息,孰料,火勢已從下方的腐植層開始延燒,且因為即時撥通電話求援,導致地底腐植層火勢蔓延,最終燃起大火,足足燒了12天火勢才得以控制,燒毀面積達到79.7公頃。
法院審理期間,喬建中承認燒毀他人之森林,但5人皆否認竊取森林主產物,不過南投地院合議庭確認為,5人均有撿拾林木及生火,共享生火利益,5人引火後均未確實檢查營火是否熄滅,最終造成森林大火,導致國家森林燒毀,認定5人均有竊取森林主產物、失火燒毀他人森林等犯行。
法官審理後,認為喬建中與4名友人犯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判5人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60萬元;而引發大火燒毀國家森林部分,喬建中判刑6個月,其餘友人各判2個月至6個月不等,皆可易科罰金,今一審未定合併應執行刑期,可上訴。
不僅如此,由於喬建中等人燒毀79.7公頃林地,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當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喬建中等5人求償2億8803萬3607元,目前仍在南投地院民事庭審理。
世代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箱:service@upmedia.mg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關於我們探索網站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188號8樓
電話:+886 (2) 2568-3356
傳真:+886 (2) 2568-3826
e-mail:service@upmedia.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