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2011年教唆大姐陳乃嘉冒充妹妹陳郁心的名義簽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280萬元,被判刑3年2月定讞。陳盈潔今天(23日)上午在家人及音樂人許常德的陪伴下完成報到手續,家人透露,她有高血壓和糖尿病,有申請保外就醫。許常德受訪時也表示,陳盈潔身體狀況不佳,已經無法自理生活,希望法院能給她一個機會。
陳盈潔今天(23日)上午8點35分,在家人及音樂人許常德的陪伴下到案執行發監,因身體狀況不佳,陳盈潔在姊姊、弟弟、經紀人以及好友許常德的攙扶下,順利完成報到手續。
許常德表示,陳盈潔在車上時就身體不適嘔吐,應訊時又忍不住吐了,她平常的生活起居、行走等,都需要別人攙扶,已經無法自理生活,與旁人說話時,他的眼睛常常直瞪對方,卻不知道要說什麼,情況像是「腦霧」。
許常德指出,陳盈潔為台灣留下很多溫暖的作品,那些錢也沒有在她手上,大家都心知肚明,但還是造成別人的困擾希望法院能給她一個機會。不過許常德也緩頰,希望法院能給陳盈潔一個機會,讓他在有生之年賺到錢,還給債務人,這也是陳的希望。
陳盈潔的弟弟也說,陳盈潔有高血壓和糖尿病,生活難以自理,希望可以暫緩發監,但仍須交由法官裁示,也透露已申請保外就醫。前經紀公司也說明,陳盈潔健康狀況欠佳,先前律師具狀聲請暫緩執行,經檢察官考量後遭拒。
陳盈潔自1972年出道後,縱橫歌壇數十年,唱紅《風飛沙》、《天涯找愛人》等多首經典名曲,也曾出演戲劇作品。陳盈潔在2011年時,與大姐陳乃嘉一同前往邱姓友人家中借錢,並以個人名義簽下280萬元的本票,另要求大姐簽下妹妹陳郁心的名字作擔保,充當共同發票人,但陳盈潔未能在期限內還清債款。
邱男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盈潔,檢方也以偽造有價證券起訴陳盈潔,一審法官判3年2月徒刑,二審法官一度獲判無罪,不過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陳盈潔最終背叛3年2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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