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法 租金補貼不得作為房東查稅依據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3年10月05日 14:12:00

行政院會今天(5日)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法增訂包括,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的依據,同時為擴大照顧育兒家庭,放寬政府住宅申請條件,從原本須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調整成2名,以保障育兒家庭居住權益。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為了消除房東擔心成為公益出租人後,會被查稅的疑慮,因此,這次修法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的依據,以鼓勵持有房產的民眾成為公益出租人。



 



此外,為了擴大照顧育兒家庭,放寬政府住宅協助措施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資格,從原本須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調整成2名,擴大政府扶持範圍,來保障育兒家庭居住權益。



 



內政部說明,這次也增訂房東若將房屋出租給社會福利團體,再轉租予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住宅所有權人或房屋納稅義務人也可以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以此來照顧更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創造完整且友善的租屋體系。



 





 



為了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內政部指出,政府給予每屋每月最高1萬5,000元綜合所得稅免稅額,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住稅率的優惠,去年有12萬6,31戶減徵房屋稅、9萬3533戶減徵地價稅、12萬2778戶減徵綜合所得稅,一共有34萬2442戶享有公益出租人減稅優惠。



 



最後,內政部表示,本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說明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讓房東可以放心出租、房客能安心承租,未來也將持續透過各項配套措施,落實安居樂業的施政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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