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某國中陳姓男老師,經常藉口幫學校熱舞社學生拍照,要求女學生換上清涼服裝、甚至不穿內褲拍攝,至少有20人受害。校方今年4月時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認定陳男終身不得當兼任、代理及代課老師。但陳男不服結果並提出申覆,最後校方竟改為「4年不得聘任」,讓受害學生家長十分不滿,揚言要到縣府抗議。
據調查,金門該所國中男老師,經常藉幫學校熱舞社拍攝活動照片的名義,要求學生在學校視聽教室換衣服,但教室內僅有一片簡易隔板;此外,男師還曾讓學生配合不要穿內褲,直接換裝拍照,讓女學生感到不舒服,向班導反應後,學務主任報告校長,校方進行校安通報。
金門縣教育處今年6月底發出調查報告認定,該名男師的作法與客觀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相悖,且違反了師生之間的關係、權力與身體界限,造成許多學生、家長、和校園內部的不安,認定陳男確實有性騷擾且罪行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然而,男師對結果不服提出申覆,校方在上月24日完成了重啟調查報告,雖然仍認定陳男性騷擾成立,但僅予以陳男終止聘約、4年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老師。陳男的裁處大逆轉,也讓受害女學生的家長十分不滿,揚言將串聯其他受害學生家屬制學校及縣府抗議,認為只限制4年不能任教,未來恐還有學生會受害。
對此,金門縣府教育處長孫麗琪回應,學校已將該案性平會會議記錄函報教育處,教育處後續將依法召開線層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嚴加審核,確認校方全案調查程序及懲處措施是否合乎法規;若當事人對事件有自己的感受可以理解,但所有結果都有救濟程序,若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結果,可以再啟動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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