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可罰!載2歲高燒童送醫 學生無視鳴笛救護車「慢慢走」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3年11月10日 20:43:00

政府日前修法汽機車駕駛若未停讓行人,可開罰6000元罰鍰,雖使用路人權益受保障,同時也衍伸出新的交通亂象。新北市新莊區一輛救護車日前載著發燒女童送醫搶救,行經一處路口時,卻碰上一群學生未理睬救護車鳴笛,悠悠穿越斑馬線,救護車只能減速停下,畫面曝光也引起網友討論。對此,新莊分局無奈表示,因無法可罰,只能加以道德勸說。



 



事發在8日傍晚5點多,一輛載著發高燒2歲女童的救護車,行經新莊區中正路與新興街口時,一群學生正緩緩穿越斑馬線,即使救護車鳴笛示警,且學生們也有聽聞聲響,眾人仍慢慢過馬路,救護車只能減速停下,直到司機按喇叭提醒,一行人才跑起來通過。



 



對此,新莊分局表示,目前尚無明確罰則可規範行人未禮讓救護車,只能加以道德勸說,呼籲行人若遇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任務時應避讓,比起行人路權,患者的生命安全更為重要。



 



然而,據《道路安全交通規則》之規定,當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路上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具有優先通行權,因此汽車駕駛和行人需避讓,先讓緊急車輛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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