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台東的劉姓男子2020年1月從高雄小港機場返台時,被查獲攜帶一袋豬肉製品0.16公斤入境,未依法申報檢疫,遭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依法裁罰20萬元,花蓮分署去年4月間對他發出限制出境強制處分,今年清明連假前夕劉男因工作原因需出國,籌款繳清共20萬1612元罰鍰以解除限制出境。
花蓮分署表示,這名劉姓男子年約52歲,設籍台東,2020年初自澳門搭機返台,在高雄小港機場被海關人員查獲,隨身行李中有一袋0.16公斤的豬肉製品,包含豬肉煎包及切碎豬肉餅等,因劉男來自澳門,即非洲豬瘟列管疫區入境,所帶的豬肉食品有散播傳染病之風險,又未主動依法申報檢疫,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第45條之1等規定,衡酌違規情節裁罰20萬元。
劉姓男子因不服裁處,提起訴願、行政救濟,並主張是海關人員錯誤引導,才會走免申報的綠色通道,訴願遭駁回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得勝訴,但移送機關上訴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後維持原處分。
非洲豬瘟裁罰案件為花蓮分署列管專案,行政救濟確定敗訴後義務人仍對執行人員表示無力繳納,他的名下也無可供執行之財產,但經執行人員調查,劉男事發前入出境頻繁,所以在2021年4月間對他發出限制出境處分,希望藉由此執行手段督促他履行義務。
而今年(2023年)3月底劉姓男子因需出國工作,所以將豬瘟裁罰案件及執行必要費用共20萬元繳清,花蓮分署隨即解除限制出境管制。
花蓮分署提醒,非洲豬瘟國際疫情依然嚴峻,近期國境解封,出入國旅客激增,對於攜帶應施檢疫肉類製品之旅客,課予誠實申報義務,是防杜非洲豬瘟侵台的必要手段,花蓮分署再次呼籲民眾,豬肉製品「入境注意莫再帶,申報棄置保荷包」,如有裁罰案件移送執行,花蓮分署必加強執行,以共同守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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