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女檢陳玉珍收賄2300萬判12年已入獄 連律師證書也被廢除

上報快訊/黃詩純    2023年05月25日 17:10:00

被稱為「史上最貪女檢」的台灣高等檢察署前檢察官陳玉珍,趁用職務之便向賭博電玩業者收賄79次,金額達2300萬元,判12年定讞已服刑。法務部因應《律師法》修正,依法廢除陳玉珍的律師證書。對此,陳玉珍主張自己並未執行律師業務,也無損害律師信譽,並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陳女敗訴,可上訴。



 



回顧案情,陳玉珍曾擔任宜蘭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及台灣高檢署檢察官。她於1999年時,開始向經營賭博電子遊戲場業者的施永華收賄,6年半期間,共收賄2300萬元。



 



當電玩業者施永華被查獲偵辦時,陳玉珍更利用「後案併前案」制度,將有關施的案件轉由她偵辦,並給予不起訴處分;她更在擔任高檢署檢察官期間,向承辦的新北地檢關說,干預偵查個案。



 



直至2006年,施永華因投資失敗,遭受鉅額虧損,尋求陳玉珍幫助,卻遭陳趁機索賄3000萬元。施永華對此不滿,轉而向最高檢察總長自首,檢舉陳玉珍收賄,整起事件才曝光。最高法院於2019年,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陳玉珍12年徒刑定讞。



 



2021年《律師法》修正,凡涉及重大刑案遭判刑1年定讞以上者,將由法務部廢止律師執照。法務部經由函詢全國律師聯合會的意見,並召開律師資格審查會審議,決議廢止陳玉珍的律師證書,並命其於收文後兩周內返還證書。



 





 



對此,陳玉珍不服表示,自己僅領有律師證書,但未加入律師公會,也未執行律師職務,因此並無可能出現在執行律師職務時犯罪的情形,自己也未侵害律師信譽。因此,她提出行政訴訟,認為應撤銷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指出,律師資格審查會議紀錄,以詳細記載廢止律師證書案委員的初審意見、委員回應陳玉珍的陳述意見,及全國律師聯合會的書面意見,並經出席委員全體一致同意,決議廢止陳的律師證書,並命其返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表示,可見法務部作成處分前的過程符合廢止要件,因此判陳玉珍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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