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賈永婕的胞弟賈永騏指控自己的舅舅、舅媽涉嫌詐騙失智母親,解約7張保單後將2800萬元轉存到舅舅海外戶頭,台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高檢發回再議。檢察官根據相關錄音錄影及公證文書,認為當時賈母意識清楚,11日不起訴舅舅及舅媽。
75歲賈母本來獨居在台北市敦化南路老宅,平日由賈永婕的阿姨、舅舅輪流探視探望,2021年1月以每月5萬租金,搬到舅舅位於松山區富錦街的空房,讓舅舅就近照顧,同年5月16日賈永騏把母親接走,賈家姊弟發現媽媽不但出現失智狀況,持有的7張保單也無端被解約,帳戶存款也遭提領,懷疑舅舅及舅媽聯手詐走母親的存款及保單。
賈永婕曾在2021年7月公開指控,舅媽以要裝潢為由,帶著失智的母親去銀行分批提領大筆現金、解約7張保單,總共將美金96.3萬元(約台幣2800萬元)匯往海外。接著由賈永婕的弟弟賈永騏出面,控告舅舅羅宗仁和舅媽楊悅如涉嫌詐欺。該案今年稍早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處分不起訴,但賈永騏不服提再議,高檢署認為仍有事證待釐清,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但經檢察官深入調查發現,賈母過去都是由她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賈永婕的舅舅、阿姨在照顧,銀行錄音錄影顯示賈母在解約保單時,是親自和櫃檯人員溝通,事後也親自接聽照會電話。此外,賈母把保單解約的錢以借貸方式匯給舅舅,雙方還簽訂了借貸契約並經過公證。
加上舅舅在偵查中還提出1段賈母的錄音,賈母在錄音中抱怨「我2個孩子根本連問都不問我」、「他們從來沒看過我」,檢察官認為,雖然事後賈母出庭時已經出現明顯失智症狀,不記得人了,但相關證據顯示,賈母在解約保單時的失智情況並不明顯,意識仍然清楚。由於所有相關證據顯示賈母的行為均是她個人自由意志,因此第2度處分不起訴舅舅和舅媽。
另外,賈永騏也另案指控舅舅和舅媽,涉嫌利用失智母親將房子出租或借款,但是房仲、房客都證實房子出租時,確實是由賈母親自到場簽名,當場大家還閒聊了幾句。盡管銀行都表示,事隔久遠,監視畫面已經逾期銷毀,但經檢察官調查確認提款憑條確實是賈母自己親筆寫的,因此認為舅舅、舅媽犯罪嫌疑不足,處分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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