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一名新婚的28歲女子,上班路上準備穿越斑馬線,遭一輛右轉未禮讓的計程車撞上,當場捲入車底,造成頭部、身體等多處擦傷,送醫後7天後不治。這起事故也讓新婚9個月的蔡先生十分心痛,即使事後肇事的陳姓駕駛不段向他道歉,他仍十分質疑,駕駛年齡已達69歲,且配戴助聽器,認為陳男不應再擔任計程車司機繼續上路。
死者的蔡姓丈夫今天(18日)提供行車記錄器影片,畫面中可以看到他的妻子走在斑馬線上,突然一輛計程車右轉未停下,徑直撞上過馬路的女子,甚至撞上後駕駛並未緊急煞車,向前行駛約10公尺才將車輛停下。
蔡先生表示,自己的妻子每天上班都會經過這個路口去搭公車,上個月27日早上遭到右轉未禮讓的計程車撞上,後來接到警方通知趕往醫院,得知妻子頭骨骨折、手腳擦傷、顱內出血,陷入昏迷狀態;一旁戴著助聽器的69歲肇事駕駛,哭著不停道歉,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的。
蔡先生指出, 2017年4月1日,政府修法提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年齡上限,從68歲延長2年,讓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計程車駕駛能執業至70歲,不過他也反問,從該起事故來看,肇事駕駛反應比一般人緩慢,這樣的人還適合當職業駕駛嗎?
蔡先生強調,不只有職業駕駛,一般駕照的年齡規定也該考慮,是否需檢討持有駕照的60歲或65歲以上長者,規定每幾年應重新檢視駕駛技能或反應時間的測試,復則像這個駕駛看到人,反應還那麼慢才踩煞車,最後造成憾事。
中和分局交通隊長鄭文傑說明,陳男駕駛計程車沿安樂路右轉景平路往新店方向,不慎與行經行人穿越道的女子發生碰撞,該女於本月4日傷重離世,詢後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偵辦,另針對陳男未停讓行人部分也將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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