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車拒檢連闖12次紅燈 警開槍擊斃後座乘客挨告結果出爐

上報快訊/賴姵霓    2023年07月25日 16:03:00

新北市警局一名警員去年3月在追捕一輛拒絕攔檢、在路上瘋狂「變換車道+蛇行」的賓士車輛時,從後方連開3槍意圖迫使該車停下,不料卻子彈卻擊中賓士車後座乘客腦部,造成該名乘客死亡。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賓士車當時沒有衝撞、攻擊警員或他人的行為,認為警員違反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經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25日)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新北市警局中和分局有警員去年3月晚間在巡邏時,發現一輛賓士車沒開大燈,經查詢後發現該車還懸掛假的車牌,行跡十分可疑,遂打開警車警報示意該車停下受檢,沒想到賓士車林姓駕駛反而狂踩油門逃逸,警方立即尾隨追捕並呼叫支援。



 



事發當時,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的張姓警員也騎乘警用機車加入圍捕,只見賓士車輛不斷在路上狂飆,更頻頻變換車道、蛇行、闖紅燈,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而張員緊追在後,見賓士車被車陣擋住,趕緊連開3槍意圖使車輛停下,沒想到卻射中後座鍾姓乘客的頭部,造成鍾男頭部盲創性槍傷、顱枕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傷害,送醫不治。



 



事後鍾男家屬提出告訴,檢警調查時,張姓警員供稱當時他見賓士車飆速蛇行,深怕造成更大的危害,才朝輪胎開槍射擊;但檢方調查後認為,該車雖逃逸,但並無傷害警員與他人的行為,且張員是朝後擋風玻璃開槍,未顧及乘客安全、且未朝對乘客危害叫小的區域射擊,有違比例原則,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男不只拒絕臨檢,還以近100公里的時速在中和人口稠密的地區高速行駛,並且蛇行、闖紅燈12次,行經人行道更是沒有減速,導致行人需奔跑閃避車輛,非常危險,因此張員才連開3槍,怕林男的惡行釀成憾事。法官表示,張警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在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因此無過失可言,張員25日被判處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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