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某補習班先前傳出提供學童使用集中注意力「利他能」藥品,宜蘭地檢署獲報後介入調查,查扣51顆利他能,全案近日偵結。檢方考量補習班靳姓負責人犯後態度良好,且動機是為了增進學童學習效果,沒有惡意,處以緩起訴2年。
宜蘭縣政府6月14日透過社會安全網發現,補習班疑似為改善學童專注力,提供少數學童服用少量利他能,不過利他能內含成份Methylphenidate,是國內三級管制藥品,常用於治療兒童過動症,非經醫師開立處方箋不得使用。宜蘭地檢署獲報後介入偵查,6月中持搜索票前往該補習班搜索,並查扣51顆利他能,全案以違反《醫師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
對此,補習班靳姓負責人偵訊時,對於擅自給藥坦承不諱,但堅決否認有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的犯行,並強調自己不知道利他能含有毒品成分。
檢方調查後指出,補習班靳姓負責人的孩子過去曾有學業問題,服用利他能後,獲得顯著改善,因此認為服用利他能後可以增進學習效果,才開始提供給學童服用。
檢方認為,補習班靳姓負責人犯罪動機,是出於對學生的善意,且無前科,犯後坦承罪刑,態度良好,所造成的危害亦非重大,足認靳女是一時疏失而觸法,經此教訓已有警惕,因此違反醫師法部分,予以緩起訴,期間為2年。
此外,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表示,事發後補習班已停止招生,並召開宜蘭縣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會議結論認為靳女有不適任情況,目前仍在教育部進行複審,若複審通過,會將靳女登錄到全國的不適任人員系統。由於靳女同時也是補習班負責人,教育處會撤銷該補習班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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